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
全县各消费帮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为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推动消费从疫情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抢抓2024年春节、元宵等消费旺季契机,根据《市商务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商务〔2024〕5号),现就县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
二、参与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中市在丰单位及重点企业、县属国有企业等全县各消费帮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见附件1),分别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其中:有中央定点帮扶、市级对口帮扶等中市消费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同时负责衔接各帮扶协作单位,在节日慰问、置办年货、日常用品采购中优化采购本地农特产品。
三、行动内容
(一)加大县内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鼓励各有关单位在新春来临之际,开展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等节日慰问活动以及发放工会会员节日福利时,优先采购县内农户(脱贫户)、电商企业(站点)、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丰都消费帮扶网等丰都农特产品经营主体产品作为慰问品、节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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