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总结
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后,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编制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了具体布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清零行动,现将重大事故清零行动做一总结。
1、取得的效果
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成果。
一是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能够主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导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标准编制了相应的行动方案并加以贯彻实施,激发了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清零的内需驱动力,内部能够主动地自检、自查及自改,使行动方案能够接地气地落实。
二是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按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方案的具体布署,通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措施,踏踏实实地对现场的重大隐患进行了治理,表观的重大隐患达到了清零的预期。
三是加强了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双基”(即基础及基层)工作,基层班组通过学习及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能够自主识别及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能够自觉补充完善相应的安全基础资料及原始记录台帐,“双基”工作是安全工作的根系,只有根深、务实扎根,安全工作才有底气、才能心中有数、才能达成零事故的结果。
四是促进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意愿,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进一步推动落实了“我的岗位我负责,岗位安全我负责,岗位出事我有责”的安全观念,从业人员能够自觉查找身边隐患,通过随手拍的方式反馈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易发区域的人员都能聚焦清零工作,主动安全意识有所提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