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落地落实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研讨发言材料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就是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贯彻到信访制度运行中,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依法运行,做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预防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源头预防是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激化和累积的有力举措,也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强化问题排查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就是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的质效。围绕“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健全基层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通过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示范县”“信访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在基层妥善化解。通过加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切实为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强化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要提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引发群众信访。通过建立完善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基层信访联合接待大厅、综治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有机整合,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三是强化接访下访制度。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让信访人有门进、有领导倾听、有人给解决,防止矛盾激化、信访上行。
二、突出受理法治化,精准转送交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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