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岗位大练兵工作实施方案
文秘岗位大练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文秘岗位大练兵工作,局决定在全省救援队伍文秘岗位开展大练兵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练兵对象
文秘岗位包含办公室所有人员(含借调和文职人员),总队、支队两级机关各部门(处室)内勤人员及大、中队从事文秘工作人员。
二、练兵内容
三、练兵形式
1、个人自学阶段(*月23日至*月16日)
文秘岗位人员个人自学《*队伍文秘岗位大练兵应知应会手册》,现已制作完成,按照沈阳、大连、鞍山各20本,其他支队和总队培训基地各10本发放,请各单位到总队机关领取。
2、集中培训阶段(*月中旬)
组织各支队级单位办公室主任、总队机关各部门内勤集中脱产培训,具体要求另发方案。
3、考核收官阶段
组织开展文秘岗位大练兵考核,具体方案另发。
四、练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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