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研讨发言材料汇编(7篇)
目录
1.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2.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
3.在清理整顿纯洁组织上下更大功夫
4.在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上下更大功夫
5.刀刃向己一严到底永葆铁军本色
6.深化学习教育持续推动深化内化转化
7.以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检验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效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设计的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
增强法治意识,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为准绳。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要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在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中坚决落实法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养成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行为习惯。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政治生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要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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