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的通告
××市气象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企业)、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防雷安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消除防雷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的要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如有上述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经过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按照全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审批事项进行,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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