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文物人才工作,多次就文物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引文物考古机构编制待遇、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科研人才梯队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布局一大批重点科研基地,聚焦“防保研管用”典型应用场景,建构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和青年人才的金字塔。不断完善人才评价、识别机制,依托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科研项目,使优秀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脱颖而出。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保障条件,在重要科研任务分配、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研修中创造机会,有意识地培养科研骨干。拓展涉外培训支持渠道,举办出国(境)培训项目,支持科研人才拓展国际视野。
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持续拓展。完善文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同时加强职业能力建设,统一标准认定,为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依据。开拓文物技能人才培养途径,通过举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多措并举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了行业技术水平。
文物后备力量培养平台稳步搭建。坚持国家站位、形成事业发展合力,以行业需求为牵引,创新高层次后备力量培养模式。促进考古、文物、博物馆学自身学科建设和独立性发展,2022年将原“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调整为“文物”“博物馆”两个研究生专业学位,其中“文物”调整至交叉学科门类并可授予博士学位,开辟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新通道,鼓励高校开展“文物科学与技术”学科试点工作。共建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强化实践与案例教学,为培养石窟领域高层次人才提供平台。在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实施“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扩大考古方向研究生培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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