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养生主》中的天人之思
天人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重要问题,同时是庄子哲学中的重要关切。在《养生主》一篇中,庄子以“庖丁解牛”“秦失吊老聃”“薪尽火传”等故事为喻,其中不仅牵涉着与知识领域、现实实践等相关的思考,同时寄寓了庄子对于宇宙流行及生命价值的理解,内容丰富、意蕴深远。
“天也,非人也”:天人相分的逻辑起点。在道家思想体系中,天人观念的生成是宇宙论乃至于人生论的基础,天人关系理论构成了道家学派哲学思辨中的重要部分。如《老子》第二十五章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已经体现出相当清晰的天人逻辑关系。在庄子这里,可以看到对于天人问题的深化思考。郭象注庄子时提出“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这就是说,庄子对“天”这一概念的使用首先是自然意义上的,表明天与客观物质世界紧密相关,是自然事物的总称。由此出发,在《养生主》中,庄子充分肯定了天人分属于不同的范畴,应当且必须给予区别:“‘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可见,庄子在此对天与人作出了明确划分,天人相分于是构成了庄子养生学说的逻辑起点。在庄子看来,天人之分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不仅如此,天是人的存在根据,甚至很大程度上是决定人的因素。此处,天与人之别集中体现为自然天成与人事造作之别。“天与”“人与”一句的关键逻辑在于,无论是提问者还是回答者,都将天与人并列而谈,认为在现象的诠释中二者是两个不同的因素。回答者则进一步在天与人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认为人事与天道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包含关系,反映于人身的结果其实仍然是天之作用,展现出庄子天人相分的基本观点。概言之,庄子对于天人之间差异性的强调,既是欲以此确立起天人相分的基本逻辑,亦是为论证天相对于人的优先性作理论上的说明与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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