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内生动力”
“动力”原指使机械做功的各种作用力,常常用来比喻推动工作、事业前进和发展的力量,“内生动力”强调这一力量来自事物本身、由内而发。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事物内部,内因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项工作中提出了增强内生动力的明确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这些重要论述,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奋进新征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2年12月29日至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
2015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保住绿水青山要抓源头,形成内生动力机制。202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只有人人动手、人人尽责,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才能让中华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需要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无论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还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重塑,都离不开社会各方主体的内在认同和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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