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关于林长制的研讨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围绕学习主题和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作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根基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亲自谋划推动林长制工作,20XX年11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2年6月,全国如期实现建立林长制的目标,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林长制是继河(湖)长制后,又一个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以“长”命名的重大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相统一,既是做大做强做优森林草原资源的过程,又是全面提升林草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功能的过程,有利于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因此,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林长制工作,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坚决扛起林长制工作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全乡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落实,切实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新蓝图,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赋予林草工作新的重大使命任务,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用好林长制这一党中央交给我们的“利剑”,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推动林草重点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林草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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