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x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准确地评价xx局班子和“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工作实绩,认真做好2023年度xx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关工作,参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xx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按照xx局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xx局纪委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xx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市18个xx局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四、考核时间
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展。
五、考核内容
对xx局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为依据,全面考核x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考核xx局党委、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工作晾晒。xx局党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按照考核要求,上报《xx局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及《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副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书记、副书记情况报告中包含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收集汇总完毕后于年度目标工作考评前在内网晾晒公示。
(二)党风廉政测评。组织参加测评人员依据考核标准,以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xx局领导班子和“一把手”作出评价,主要掌握了解考核对象的群众认可度。参加党风廉政测评的人数不应低于xx局党员总数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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