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村(社区)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村(社区)行政事务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长期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全域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21〕82号)、《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黔南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南民发〔2019〕66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居民自治、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增强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现基层治理创新,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精简、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以服务村(社区)居民群众为宗旨,全面清理村(社区)承担的不合理事项,实现村(社区)职责权力更加清晰,自治功能更加强化;村(社区)负担明显减轻,事务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村(社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居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把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标准、文明祥和、便民高效的社会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机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依法依规
按照依法依规、精简总量、规范名称、便捷服务原则,依法清理规范镇(街道)挂牌,依法明确村(社区)职责,推动村(社区)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基层政府组织群众开展自治活动,确保基层减负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四)坚持群众自治
充分发挥村(社区)群众自治功能,不断完善村(社区)民主自治制度,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依法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居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三、重点内容
(一)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