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
为深化中央和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对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开展检视整改和专项整治”,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方案》呼民政发〔2023〕98号文件要求,制定XX市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规范、精减、提速”要求和“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减负工作”等文件要求,优化精简民政部门需要城乡社区协助的工作事务,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教育,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持续为基层减负,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城乡社区减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精简社区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村(社区)工作事项、机制牌子、需出具的证明事项。
(二)推动建立城乡社区事务准入机制。把好城乡社区协助和代办公共服务事项的入口关,建立由组织、民政、农牧部门审核把关,XX市党委、政府批准进入的城乡社区协助和代办公共服务事务准入机制。对城乡社区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机制等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三)完善城乡社区考核评价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清查是否存在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城乡社区任务、以填表格报材料调度城乡社区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城乡社区实绩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城乡社区是否落实工作依据等问题。
(四)规范城乡社区协助民政部门权责事项。认真查摆民政部门是否存在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承担需要城乡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事项、填报的表格、报送的材料是否存在重复报送的问题,如存在相关问题需立行立改,扎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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