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源”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键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广泛性、不确定性和滞后性等特征,牵涉众多农业生产者,是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难点。我国拥有45203条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2865个常年水面面积不小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这些江河湖泊的周边地带,因其独特水文条件,历来都是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不幸的是,过早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贴线开发已让这些区域成为脆弱生态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系列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政策,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举措的相继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践表明,控“源”才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键。
摸清找准“症结”,坚决遏制“源”污染。当前,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已进入“一湖之治”“流域之治”向“全域联治”“生态之治”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精准识别污染“病灶”,痛下决心拔除“病根”,才能取得“标本兼治”的新胜利。
“简单粗暴”,破局难。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湖泊流域历来都是农业种植养殖的密集区,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难控区。面对防污治污挑战,有的部分地方政府有时会采取简单化的措施,例如粗暴熔断生产建设或直接停耕的休克疗法,这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环境,但也打破了流域周边的生产生活秩序。也有一些地方在推动湖泊流域可持续发展时畏手畏脚,回避且不解决问题,机械地套用政策,缺乏深入调查,未结合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推出积极有效的方法,造成了保护与开发不协调的被动局面。
“调整转型”,攻克难。现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整体性、系统性不强,缺少适合不同区域的差异性综合治理模式。一方面,种植养殖结构的调整和绿色农业的推广虽然有益于环境保护,但也增加了生产成本。同时,在管理缺失和复杂利益交错下,农业污水排湖事件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农民在适应新生产方式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建市场渠道的压力、短期内经营性收入减少的现实,自然降低了对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的接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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