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刚才,王同志宣读了我市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党纪国法是不能碰的高压线,是不能越的红线,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尤其是“常在河边走”的财政干部,更要敬畏法纪,确保“就是不湿鞋”。
一是要把法纪刻在心上。古人说“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法纪应当发自内心,务必言行一致。法纪既是约束,也是保护,敬畏法纪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有益于个人和家庭。常怀敬畏之心,自会培养一腔正气,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如果心口不一、言行脱节,或者约束他人、放纵自己,难免迷失人生方向,导致失守法纪底线。
二是要把法纪顶在头上。始终坚持把党纪国法挺在前头,顶在头上,自觉戴好“紧箍咒”;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警钟长鸣,提醒自己把好“权力关”,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人民群众服务,决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要把法纪扛在肩上。古训说:“慈不带兵,义不理财”,就是说对下属严管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铭记这一条古训,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人,不做老好人,只要是出于公心、事业心,批评和提醒同志就是帮助、提升同志。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
二、突出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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