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沂蒙地区的妇女动员
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革命战争年代,动员妇女参战是我们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任务。抗战时期沂蒙地区的妇女动员就是我们党开展妇女工作的成功范例。
动员妇女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妇女是抗战的重要力量,妇女工作迫在眉睫。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党统一思想行动,制定了明确的妇女工作任务和目标,这成为成功动员妇女的前提。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华民族面临的最大任务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实现民族独立。根据这一形势,1937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妇女工作大纲》,明确指出“以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胜利为基本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从争取抗战民主自由中争取男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平等,改善与提高妇女地位,反对一切封建束缚与压迫”的妇女工作总目标,即在动员妇女参加民族解放的进程中解放自己,将民族解放与妇女解放相结合,为动员妇女指明了方向。
进行统一有序的组织。1938年五六月间,山东开始有计划地派出一些同志专门做妇女工作,首先在胶东,接着在鲁北、鲁南、鲁西等地。但由于当时鲁南的沂蒙地区封建思想浓厚,群众对党和军队认识不清,加上我们党在妇女工作方面经验不足,妇女工作开展比较困难。针对这些情况,山东妇女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从恢复整理组织开始,成立了动员妇女参政参战的各级妇女团体领导机关,为统一动员妇女提供了有力保障。妇女组织中以妇救会最为普遍,县以下的团体名称为县、区、乡、村妇救会,专区以上称妇女救国联合会。截至1940年8月,山东工农青有组织的地方都建立了妇女组织,有组织的妇女达到31万,涵盖贫农、中农、富农、佃农、商人、工人等各种成分,兼顾各阶层妇女的利益。同时,还创新性成立了山东妇女宪政促进会(县区以下成立妇女宪政座谈会、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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