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讲话
今日,在针对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中,我们深入探讨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我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关于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修改与完善措施;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共同推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关于如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以推动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总书记明确强调,我们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确保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从而使干部在思想上有所敬畏、在言行上有所戒惧、在行动上有所收敛。
一、《条例》在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和完善,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本次《条例》的修订,正是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的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明确要求。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有助于解决大党面临的独有难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为坚实的纪律保障。《条例》着眼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无论是在职还是离岗、网上还是线下、党员干部本人还是党员干部身边人,都严格教育管理,确保党的纪律严明有效。
二是有利于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加强协作配合。《条例》将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紧密结合,实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贯通,以及监督执纪和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这将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党的政策策略得到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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