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于打造**县“一城一乡一都一枢纽”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街道是基层治理的关键基础,为研究街道现行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解决办法和对策,助力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县委编办深入**街道、**街道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本报告。
一、街道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一)基本情况。**县辖街道2个。**街道区域面积28.2平方公里,下辖5个社区,23个村街。户籍人口6.4万,常住人口6.34万,实际管理服务人口8万;生产总值41.3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206万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82万元;法人企业1682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亿元。**街道区域面积14.9平方公里,下辖5个社区,13个村。户籍人口5.3万,常住人口8.1万,实际管理服务人口8.1万;生产总值24.6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7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34.17万元;法人企业1750余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亿元。
(二)领导职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1.领导职数。两个街道均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乡科级正职3名,乡科级副职6名。**街道班子平均年龄4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6名,占67%;**街道班子平均年龄4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7名,占87.5%。
2.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两个街道均设置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其余为股级。
(2)派驻机构(含垂直管理机构)。县直部门派驻街道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自然资源所、人社所、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为副科级,其余为股级。
3.人员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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