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职责。积极探索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可以让党员干部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准确把握出发点,深刻认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大意义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论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建党百余年来,我们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新征程上,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目标一致、关联互动,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把所有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助推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双轮驱动、有机统一,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强大动力。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治权的关键是监督。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重要环节,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把监督之“制”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监督之“治”的治理效能。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