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县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持续推进自建房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坚决防范自建房坍塌伤亡事故,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2024年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查缺补漏,确保排查数据精准,隐患整治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全部采取工程措施整治销号;推动《贵州省城乡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管理办法(试行)》落地,推动XX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起好步、开好局,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房屋所有人的主体责任。自建房所有人或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提醒、督促等方式,引导自建房使用安全责任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向村(居)反馈;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的,督促自建房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开展安全性鉴定,鉴定不合格的房屋不得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在房屋使用中,引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依法依规开展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房屋所有人采取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管控房屋,同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工程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压实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按照“县统筹、乡(镇、街道)为主、乡巡查、村报告”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缺补漏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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