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X办发[2024]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原原本本系统学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强化个人自学。把学习《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制定学习计划,明确进度安排,逐章逐条通读精读《条例》全文,全面学习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注重联系实际学,对照《条例》深入反思,查找本职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做到警醒、知止,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2.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4月下旬,县处级领导班子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条例》为主题,举办读书班,时间不少于X天。读书班采取书记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静下心、坐下来,认真研读《条例》,开展研讨交流。各乡镇党委、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实际举办读书班,原则上5月中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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