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全市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xx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2024年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中共云南省xx总队委员会关于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践行“两个维护”为根本,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净化队伍风气、优化政治生态为重点,健全“四责协同”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作用,为保持队伍安全稳定、“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委统一领导
1.支队党委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同级纪委监督执纪和下一级党委管党治党情况汇报,及时通报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2.支队党委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向总队党委报告履责情况;
3.支队机关党委、各大队党委、高新大队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党风廉政情况。
(二)巡视巡察一体推动
1.严格落实部党委深化巡视整改“回头看”部署要求,督促支队机关各支部、各大队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以中央巡视的标准和力度深化内部巡察工作,高标准完成巡察“三年全覆盖”目标任务,年内对4个大队开展政治巡察。
3.年内对已巡察的6个大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巡察验收”。
(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严格落实总队《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和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清理总队机关对下工作微信群的通知》要求,精简会议文件、优化数据统计,解决文山会海、失泄密、统计不实等问题;
2.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整治在比武竞赛、考核评比、检查督察、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收送红包礼金买成绩、买名次等问题;
3.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纠治机关和直属单位在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开展消防装备和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消防装备比价、通报、问责机制,纠治内外勾结、插手干预等问题;5.全面清理后勤财经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纠治基层宣传费虚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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