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户普惠金融参与影响农户内生动力的调研报告
一、引言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激发农户内生动力[1],强调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内生动力,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提升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也是不断推动更多农户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为此,我国从产业扶持、专业组织培育和技能培训等多个维度采取了积极措施,但农户内生动力不足仍较明显,如何激发农户内生动力仍然是推动“三农”持续稳健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2]。
普惠金融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3]。资本缺失会带来能力缺失,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一种制度创新,普惠金融能同时从资本和能力两个维度为农户赋能。现有研究大多认为普惠金融能够降低贫困发生率和不平等程度[4],并能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面临的资本约束,帮助贫困家庭拓展收入来源,改善收入分配和优化消费结构[5],从而使农户拥有更多信心和动力为更加美好生活而努力[6]。也有研究表明,普惠金融参与可通过激发农户有抱负的希望并通过持续强化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例如,Garcia等(2020)以希望作为农户内生动力的代理变量,利用塞拉利昂1295名贷款农户的数据证实小组联保贷款模式下的每周例会能促进农户间的社会互动和社会联结,进而激发农户的希望[7]。Khalequzza-man等(2023)也发现,孟加拉国的小组信贷模式能够激发参与农户的责任感和公正感,进而提升农户希望[8]。但Cecchi等(2022)的研究指出,普惠金融参与对农户希望的影响存在时滞,短期内农户希望难以改变,且普惠金融对农户希望的正向影响极易消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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