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技术自主性也不断提高。高度普及的移动网络终端催生了万物互联的数据技术,算力和存储从用户端向云端转移降低了步入数字生活的门槛,深刻改变了人的生产生活方式。目前人工智能已经普遍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出行路径规划、网络购物选择到知识内容获取、信贷申请审批,人工智能也在改变人类惯常的决策方式,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系统性的问题,比如人工智能技术不够安全、稳定,影响了系统的可靠性;人工智能决策目标单一,难以满足多元的社会需求;人工智能使用的数据和模型复杂不透明,结果难以解释等。
揭开人工智能的面纱,不断解决其发展应用中的诸多挑战和问题,是人类社会的共识。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强对人工智能治理的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范,确立了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核心目标和基本原则,创设并完善了人工智能影响评估、备案、分级分类等治理管理工具,引导科技企业评估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风险,健全全生命周期伦理治理体系,为社会提供更为安全、更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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