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根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XX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扎实巩固“三无”县(市、区)信访工作成果(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做到“思想再重视、措施再落实、责任再明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高效推动我县信访工作。
一、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及举措
(一)事前防范
存在问题:政策宣讲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不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信访工作不深不实不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讲不清道不明,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到位,政策落实存有偏差,导致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未签订《劳务合同》,对《农民工支付条例》宣讲不到位,跟踪监管不及时。
工作措施:各单位、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因人而异、因人施策。同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事中调处
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群众的初信初访不重视,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对首接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诿扯皮,对上访人员会有抵触心理,不想接待、不愿解释。对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件,未能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正确的思想引导和按时调处,而是一拖再拖;对不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件,未能按照信访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转(交)办,造成群众思想偏激,直接导致群众无理缠访、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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