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建立健全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担当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二、具体举措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党组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精准发力、逐级传导,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常态。严格日常监督,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及成果运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丰富组织活动的形式内容,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二)持之以恒纠“四风”,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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