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如何理解“公正”
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不懈的价值追求。然而,由于公平正义内涵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探讨林林总总,还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全面的论述。在古典公正观中,公平正义主要被看成是关涉共同体之善的社会伦理概念,因而社会公正更多地指向个体德性和共同体美德的统一。
近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崛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开始从封建的血缘宗法关系中解放出来,独立性和自主性不断增强,社会的自由空间不断增大,人们已经开始由对神圣和崇高的本体世界的向往转向对经验世界和世俗世界个人利益的追求,公平正义也由此转变为关涉个体权利能否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实现的问题,个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开始被和社会公正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双重论证下,形成了以权利为核心,以“自由买卖原则”“平等交换原则”和“劳动所有原则”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所有权“三位一体”的自由主义公正观。特别是随着资本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建制,自由主义公正观更加深入人心,并日益成为现代性正义的主导性观念和现代性政治的坚强壁垒。
黑格尔承继了近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本传统,承认私有财产权在现代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建构意义。但是,比近代自由主义更深刻的是,黑格尔在看到财产权重要意义的同时也发现了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现代市民社会的缺陷,因而展开了对私有财产权尖锐的批判,开启了从国家哲学角度批判和超越近代自由主义公正观的思想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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