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2024年冬春生活救助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区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生活救助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现将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灾基本情况
2023-2024年我乡发生了旱灾、洪涝灾害,全乡10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致使农作物减产和绝收,给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带来困难。根据灾情统计2023-2024年我乡受灾人口248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45.86公顷。粮食作物受灾面积345.86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4.4公顷。粮食作物绝收面积4.4公顷。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02.56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373.34万元,造成直径经济损失475.9万元。无屋倒塌,损坏15间,紧急避险和紧急转移安置16人次,无因灾死亡人口,无因灾死亡大牲畜情况。
二、抗灾救灾工作的措施
相关程序
1、救助程序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通过“户报、村评、乡审、三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救助类别、款物数量等,并张榜公示。具体工作程序:一是户报:受灾群众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或村民小组向村委会提名。申请应写明家庭、受灾以及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救助等情况,同时提供灾害损失相关图片资料;二是村评: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评出需救助名单及救助种类、金额、物资数量等,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三是乡审:乡镇对各村上报的需救助名单、表册进行分类、汇总和审核,必要时组织开展入村入户调查、抽查,审核无误后,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救助标准:
(1)房屋受损评定标准
房屋受损分为三挡分别是: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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