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跟大家分享几点心得体会。
一、在专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做到对党忠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条逐句、扎扎实实学习《条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落实县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工作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实绩,努力以良好的作风纪律锤炼党性、铸就忠诚。
二、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做到行有所止
《条例》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紧紧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进行修订,共11章158条,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对于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更加具体、精准、细致,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内容更加充实、规定更加明细、程序也更加完善。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逐条逐项深化细化对照检视,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漏洞上补齐短板,拧紧思想认识的“总开关”,把稳干事创业的“方向盘”,喷洒“清醒剂”,自我强筋壮骨、康健体魄。
三、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做到遵规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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