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切实解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按照《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管理系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应急发〔2023〕26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冬春救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2019-20XX年度我县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92万元,以各镇全年核报的灾情损失、需救助人口等情况为测算和资金指标下达依据,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指标下达至各镇惠民资金发放平台,并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至救助对象账户,没有预留资金,未超出资金发放时限要求。全县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57户1687人,有力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过冬。
2.2020-2021年度我县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25万元,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对象185户775人,截至2021年1月20日,25万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至救助对象账户,没有预留资金,未超出资金发放时限要求。
3.2022-2023年度我县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89万元,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对象683户2279人,2023年1月16日通过惠农一卡通全部发放到户,没有预留资金,未超出资金发放时限要求。
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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