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精准发力惩治微腐蝇贪,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XX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各类专项监督和治理活动47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4人。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两个责任”
一是县委扛牢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坚定有力。近年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作风建设“蜗牛奖”、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层层传达责任压力,构建履职尽责工作闭环,形成县委牵头抓总、监委监督推动、乡镇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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