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督促大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就不到位,所以要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打铁先要自身硬”的庄严承诺,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提出各级都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一要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承担的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分内之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集体领导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这三个方面必须紧密衔接、有机协调、共同抓好,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掉链子”。也就是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所以,只要有一定职务的干部,就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二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一岗双责”,就是要在履行好本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对所分管或负责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单位发生,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也就是说,今天在座的各位,不管是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还是科室负责人都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大家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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