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XX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粤道安办〔2023〕4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5月24日起,省道安办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按照市政府办公室《XX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揭府办〔2023〕24号)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整治我区交通秩序,增强整治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彻底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切实解决今年以来辖区存在事故风险较高、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存量较多、农村地区秩序管理不到位、重点违法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摩电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人、车、路、企”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两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总体工作目标。道路隐患整改方面,12处县级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口路段尚未完成的7处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5%;重点车辆治理方面,“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实体化运作“两站两员”,推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和劝导量同比上升10%;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方面,五类摩电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摩电头盔佩戴率达7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货车超载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宣传教育方面,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和三年宣教整治行动,强化事故和违法震慑作用,力争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违法数量明显下降。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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