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校教育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 筑牢思想根基
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XX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
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
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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