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模式创新
近期,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以下简称EOD)模式创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EOD模式是一种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创新模式,利用市场化手段,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一体设计、一体实施、一体落地,使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为解决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作出有益探索,为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提供实践参考。
EOD模式将实施主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元素有机融合,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主要特征体现为“三个结合”。
一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相比于传统生态补偿模式,EOD模式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体由政府转变为项目联合体,价值度量方式由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等规范性文件核算转变为经营主体自主协商、自主定价,价值变现形式由纵向补偿、横向补偿、财税补贴等政府付费转变为消费者、受益者买单。
二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权益的结合,EOD模式下的生态产品,既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林、中草药、农产品等货物,也包括健康养生、康复疗养、旅游观光、文旅休闲等服务,还包括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等权益。如通过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洁净了空气、提升了水质、改善了土壤的同时,不仅能够产出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有机农产品、畜牧产品,提供品质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旅游服务,还可以通过“水质对赌”“绿色碳汇”等方式,让渡部分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权益,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三是现期投入与未来价值的结合。EOD模式考虑预期价值的折现。EOD项目公司通过人力、物资、设备、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投入,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环境治理—产业导入—经营运维—产品交易”,逐步完成生态产品的“价值发现—价值修复—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价值变现”,使项目和生态紧密捆绑、价值共生,让现期要素投入在未来获得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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