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
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加强风险防范、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强化党建统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陆安市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二)坚持深化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市局党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三)坚持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持续改进。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能力提升赋能争先进位,以作风转变促进担当作为。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力度有待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党组成员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不够深刻,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二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在监督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不足,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高。部分党组成员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方面缺乏创新举措和有效办法,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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