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班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切实燃气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取得成效,成立XX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按照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要求要求,组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任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城管系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对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组织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落实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制定县(区)政府《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整治范围,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间、整治标准及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规范化管理,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站站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业措施;组织企业开展燃气专业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能力,开展安全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公安部门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使用燃气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事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使用燃气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检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五)组织住建部门依法查处燃气建设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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