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推进器作用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解读和培训”。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要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突出抓好学员和教职工这两个主体、校内与校外双重学习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抓好对教职工和学员的学习教育,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集中学习、纪律培训、警示教育、研究阐释、方向引领等工作,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当好服务党纪学习教育的推进器。
坚持育人者先育己,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党的纪律作为党的生命线,始终贯穿党的奋斗历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对纪律建设的要求就愈加迫切。而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学校,是最讲党纪、最讲规矩的所在,应自觉担当起进行集中性纪律教育的职责。育人者先育己。党校(行政学院)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校(院)领导带头学、教职工紧跟学,坚持逐条逐章学纪、入脑入心知纪、不偏不倚明纪、善始善终守纪。科研精思、融会贯通,研读得更勤更深、领会得更透更准,把解读好、阐释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必备能力加以重点锻造。要抓好集体备课,群策群力,尽快推出一批讲全讲准、讲深讲透《条例》的精品课,推动党校(行政学院)成为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表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