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机制
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下,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形式已经从公司间的产品竞争转向了产业链的竞争,相应的治理形式也从公司治理、集团企业治理,发展到产业链治理。建设与完善产业链治理机制是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重视“链主”与产业链上众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之间协调机制的构建问题。实践证明,在当前一些国家对我关键产品、材料、工艺、设备、软件等方面的限制不断加码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常态化升级的“梯子”被抽走,只有全力构建新型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结构与机制,才能有效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产业链治理,通常是指产业链中各类参与企业根据一定的规则管理产业链的机制与方法。在现代产业链治理中,那些具有市场、技术或资源掌控能力的大企业往往在产业链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们会通过自己的优势为产业链运行制定和执行各种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仲裁和惩罚。这种以“链主”为主导的治理机制,是经济全球化重要的、微观化的市场力量和自发动力,是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市场化“钥匙”,也是现代开放性市场经济中的普遍规则。
“链主”主导的治理结构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无管理的市场治理,另一种是有管理的组织治理。前者指产业链上的企业奉行自由市场交易原则,“链主”除了拥有资源优势或拥有巨大外包订单或者技术优势,其对产业链上的交易行为没有什么积极作为和人为干预。与此不同的是,后者积极主动地在企业间进行协调,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受制于“链主”制定的诸如产品质量、价格、交易方式等方面规则的约束与管理,以协调各利益主体的行动,维护产业链上企业的整体利益。建立与完善产业链上的治理机制,可以为增强产业链韧性和安全,尤其是为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限制提供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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