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的东北军事工业
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的东北军事工业,是伴随着东北根据地的开辟、巩固不断发展、壮大的。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东北军事工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根据《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稿》和东北军工部《军事工业三年来主要工作》统计,在东北全境解放之际,建立起拥有48家工厂、11033部机器设备、44164名职工的庞大军工体系。4年间,共生产子弹28067768发、手榴弹5095799枚、各种炮弹3073830发,制造各种枪支10676支、各型火炮和迫击炮3135门,修理枪炮31223支(门)。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强大的产能,不仅为东北乃至全国解放作出重大贡献,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国防工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筚路蓝缕,初具规模
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东北军事工业进入第一个发展阶段。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白手起家”方针指导下,在来自老解放区的军工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努力下,克服种种困难,党领导下的东北军事工业最终得以建立。抗战胜利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先后派遣2万名干部、11万军队挺进东北,开辟东北根据地。为了统一管理各部队的军工干部和职工,1945年10月12日,东北军区决定在沈阳成立临时的军工部,随即接管沈阳兵工厂、文官屯坦克修理厂和孤家子火药厂,这是我党我军最早掌握的现代化大型军事工业。
然而一个月后,国民党军队向东北解放区发起大规模进攻。面对危急态势,军工部不得不放弃先进的工厂设备,仅携带少量机器和原料,随大部队迅速转移。此时由于我军处于被动局面,军工部在一年内进行7次大规模转移,有同志感慨道这是“工厂搬家,机器打游击的艰苦阶段”。为了保障部队作战需要,军工部不得不化整为零,由各军区、各部队组建军工处,自行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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