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我们在新征程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创新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联动工程,必须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无论是全面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还是深化创新驱动、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都离不开法治的强有力保障。应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法律制度,着力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律体系,以良法善治塑造和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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