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忌”知“宜”抓好警示教育“现场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忌”知“宜”抓好警示教育“现场课”,做到以案促学、以案促思、以案促改,及时帮助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
忌“呆板说教”,宜“生动活泼”,创新“教育形式”实现“以案促学”。警示教育的形式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形式单一、低效死板的“老路子”,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提升震撼力。因此,必须在创新方法路径和教育载体上多下功夫。一方面,要利用好法院、监狱、看守所等线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或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避免“重蹈覆辙”。另一方面,要运用好线上新媒体平台,通过摄制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制作微动画等方式,让党的纪律规矩的“种子”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思想深处“落地生根”,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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