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关乎困难群众幸福冷暖,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事业还存在着救助目标重视兜底保障而对促进发展功能强调不够充分、救助主体过度依赖党委政府而其他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救助项目层次不够清晰且帮扶对象类型划分不够合理以及救助需求识别不够精准且救助资源匹配不够高效等问题。对此,要以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突破口,统筹防止返贫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体系建设,更好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具体来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树立兜底保障与促进发展的双重目标
兜底保障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性功能。目前,我国绝对贫困人口虽已全面消除,但相对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困难对象从面临生存型贫困转为生活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内生动力不足。因此,既要加强兜底保障,防止规模性返贫,又要把握困难群体发展需求,激发其内生动力。一方面,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工作。具体来讲,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还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比如,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另一方面,转变救助理念,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明确社会救助的发展功能,重视对困难群体内生动力和外在技能的培养,提高困难群体防范、应对风险的能力,帮扶重心逐渐从“扶贫”向“扶智”和“扶志”转变,最终实现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目标。
形成政府主导与各方联动的多元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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