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委控烟办法与措施
1、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颁发的《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要求,要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创造无吸烟环境,促进我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包含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责任制度细则、单位内部禁止吸烟管理细则、控烟监督员选举办法及管理细则等三项细则。 细则
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制度细则
1、本细则所指公共场所为单位公共场所。
2、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发现有吸烟行为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拒不接受教育或无视工作人员警告者可以罚款5-10元。
3、公共场所要求在明显处设立禁止吸烟标志,吸烟标志要求用醒目颜色和大号字打印。
4、公共场所要求在明显处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画面。宣传画面要求在60cm×30cm以上,颜色要求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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