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1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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