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全区各级各单位就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求真务实,加强调查研究。一是深入调研。区委建立了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结合区情实际和社情民情,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若干重大课题,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调研,注重多深入基层和群众,多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对策建议,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部署,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改进作风。有针对性地确定调研主题、考察地点和工作内容,既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有效的防止了图形式、走过场。三是减少陪同。区委书记、区长到基层考察调研,区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内,基层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区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控制在2人以内,各乡、办事处由1名负责同志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四是简化接待。县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摆放水果、糖果、香烟,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合影。调研期间,原则上不在基层单位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份饭。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尽量减少随行车辆。截止X月,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围绕20个调研课题,累计组织调研调查90余次,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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