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消费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深挖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动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总体部署要求,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契机,运用“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借势传统节日与消费旺季,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用足用活政府促消费资金,充分发挥撬动杠杆作用,着力创新消费供给,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全力实现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
二、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xx万元。
三、资金使用安排
(一)举办系列主题活动(xx万元)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活动由主办单位搭台、部门协调服务,参与企业作为活动主体,要贯彻活动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
1.盛夏“焕”新消费季(2024年4月至6月)
(1)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xx万元)。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电子消费优惠券的形式,鼓励支持县内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家居、家装等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惠民补贴促消费活动,推出让利优惠措施,提供多种消费套餐,推动家电、家居、家装等多行业实现以旧换新联动消费,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①购买新家电补贴标准:先领券后消费。活动期间,在享受各自商家、企业优惠销售的基础上,按照开票价购买家电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活动优惠只限每人享受x次。
②以旧换新家电补贴标准:先领券后消费。活动期间,在享受各自商家、企业“以旧换新”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开票价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满xxxx元补贴xxx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活动优惠只限每人享受x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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