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我院不断增强民本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电诈”犯罪多发高发所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努力把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成效
xx年xx月至xx年x月,我院共受理“电诈”犯罪案件xx件、审结xx件。受理案件中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xx件、诈骗罪x件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x件。涉案金额共计xxx.xx万余元,追回被害人损失共计xx.x万余元。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全面惩处、精准打击,对xx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x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x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xx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法治思维。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当前打击“电诈”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将打击治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工作专班,选优配强审判力量。随着犯罪手段的更新迭代,法律规定和办案模式也随之升级,“两高一部”连续出台多部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办案,刑事审判部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等学习研讨活动,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二)发挥审判职能,确保案件质量。始终保持对“电诈”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就高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坚持从严从快审判;正确认定上下游关联犯罪,坚决斩断“电诈”犯罪的帮助链、利益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电诈”犯罪团伙的为首分子、组织指挥人员,坚决从重处罚;对初犯、偶犯及在校学生参与犯罪的,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从宽处理。坚持打罚并举、追赃挽损,依法适用财产刑,坚决摧毁“电诈”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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