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有关开展三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xx-xx年)〉的通知》(x桂市监发〔xx〕xx号)要求,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三年来开展的xx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际,现将三年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根据上级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三局召开联合检查专题会议,对本三年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行动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会后将监督人员分为两组,对全县的学校含xx师范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三年专项行动。
二、检查内容
三年来的守护行动,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通过联合开展守护,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工作短板、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xx年,全县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持证率达100%。实施校园食品原材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学校食堂达100%以上,建立健全了索证索票制度并都签订采购合同,全县的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品原材料都能溯源。采用自营方式供餐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达98.76%。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70.6%以上,学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达100%。
三、开展如下工作:
1.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督督促学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督促学校做好食堂人员晨检、场所清洁、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特别要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止日前,我县31家学校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30所学校配备了食品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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