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构建绿色生态发展道路
党的大会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铭记历史,始终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历史上,因违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而尝到苦果的案例为数不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剧了资源供需矛盾,自然环境不堪重负,优质生态产品总体短缺,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发展的短板,成为人民生活的痛点。在不少地方,老百姓以前盼温饱,现在盼环保;以前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探索永无止境,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大规模围垦造田,破坏了湖泊生态环境和调蓄功能,加剧了湖区环境生态的劣变,加快了湖泊沼泽化的进程,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教训十分惨痛。不能再走为了发展经济而牺牲生态环境的老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遵循科学发展规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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